近日,京东商城因为“刷单”问题引起社会关注。国外一家投资咨询机构发布报告称,京东销售额存在虚报,也就是传说中的“刷单”。
恐怕不止京东一家,随着网购的火爆,有关电商平台“刷单”的报道屡见报端。“双11”、“618”……随着人造购物节不断涌现,消费者网购参照的商品销量、好评、排名等数据,如果不停“注水”的话,“剁手族”还有可能会成为“剁头族”。
“刷单”行为是公开的秘密
“电商 刷单 的现象,是行业长久存在的,并非新鲜事物。”京东集团公关部总监康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。
康健没有回避“刷单”问题。“平台商家肯定会出现 刷单 ,比如有些商家业绩好的话,被用户发现的机会就高。”康健说,去年一年,京东对 刷单 的卖家开出了上千万的罚单。
京东不公布“618”销售额,也被业界质疑为“刷单”的表现。康健对此回应说,这是遵循公司财务要求。“今年618当天的单量超过1500万单,同比去年增长1倍。”
“京东入驻商家只有6万家,而阿里有800万家。”康健说,京东自营商品占六成比例,不涉及其他商家利益,因此“刷单”的利益驱动减少。
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说,电商“刷单”有两种方式,一种是商家找所谓的消费者进行“刷单”。卖家买快递单号,其收件人和寄件人与实际的买家、卖家不一致;另一种是快递公司发空包,但快递公司并未完成配送,而帮助商家完成平台上的物流信息。
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淘宝平台有多种“刷单”形式:刷虚假交易,为卖家冲钻,进而网络排名靠前;专业的好评师或差评师专职为卖家服务,有时上万条好评可能都是“刷”出来的;还有一种情况更难察觉,雇佣专职人员进行交易,在支付物流等环节都有据可查,但事实上是虚假交易。
业内人士指出,“刷单”行为普遍,就意味着电商平台的数据“注水”严重,其商业信用可想而知。
假造商业信誉,误导消费行为
“刷单在某种程度上,已经成为商家和平台之间的潜规则。”艾媒咨询CEO张毅说。
实际上,即使是自营商品模式,也不能减少电商平台对“刷单”的利益驱动。
对于电商平台,“刷单”行为一方面会误导消费者,让其以为是热销产品,形成跟风购买;另一方面,披露虚构的销售额,也会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影响。
据分析,由于“刷单”与商家的评级、攒钻等相挂钩,有可能产生一系列的虚假数据,如虚假的销量、虚假的竞争力、虚假的信用等。
“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很大程度上依赖销售榜单、购买评价等,自然也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,造成错误的选择。”张毅说,“刷单”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商业规则,而且在企业之间构成了不公平竞争,不利于发展电商业务。
“好评是可以“刷”出来的,而差评相对来说真实一些,且差评信息掌握在平台方的服务器上,通常情况下改不了,除非出现平台方的内部员工与商家串通等特殊情况。”赵占领说。
维护信用体系,严查“刷单”行为
2014年,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《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》,明确规定“刷单”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,工商部门可以对商家进行查处,竞争对手也可以进行举报。
近期,阿里旗下的菜鸟物流强制一批快递公司下线,原因是配合淘宝商家炒作信用。但业界认为,只惩罚快递企业,而不是“刷单”商家,如同隔靴搔痒,缺少力度和效果。
赵占领说,从法律层面来看,评判或追究平台方的责任比较难,除非有证据证明平台方支持或默许商家进行“刷单”或为商家“刷单”提供便利,那么这就属于双方共同侵权。但实际操作中,很难认定是否为平台方的支持或默许。相对来说,这部分属于法律空白。
据分析,“刷单”破坏了竞争秩序,如果商家都来“刷单”,市场交易将会偏离公平竞争的轨道,网购生态环境将进一步恶化。
康健坦言,“刷单”尽管在短期内会带来利好,但长期看会严重损害企业的品牌价值。
专家指出,网络交易的维系要靠商家的信用和消费者认可,一旦由于“刷单”引发消费信任体系崩塌,对于电商发展可能是致命的,不能够掉以轻心。近日,京东商城因为“刷单”问题引起社会关注。国外一家投资咨询机构发布报告称,京东销售额存在虚报,也就是传说中的“刷单”。
恐怕不止京东一家,随着网购的火爆,有关电商平台“刷单”的报道屡见报端。“双11”、“618”……随着人造购物节不断涌现,消费者网购参照的商品销量、好评、排名等数据,如果不停“注水”的话,“剁手族”还有可能会成为“剁头族”。
“刷单”行为是公开的秘密
“电商 刷单 的现象,是行业长久存在的,并非新鲜事物。”京东集团公关部总监康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。
康健没有回避“刷单”问题。“平台商家肯定会出现 刷单 ,比如有些商家业绩好的话,被用户发现的机会就高。”康健说,去年一年,京东对 刷单 的卖家开出了上千万的罚单。
京东不公布“618”销售额,也被业界质疑为“刷单”的表现。康健对此回应说,这是遵循公司财务要求。“今年618当天的单量超过1500万单,同比去年增长1倍。”
“京东入驻商家只有6万家,而阿里有800万家。”康健说,京东自营商品占六成比例,不涉及其他商家利益,因此“刷单”的利益驱动减少。
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说,电商“刷单”有两种方式,一种是商家找所谓的消费者进行“刷单”。卖家买快递单号,其收件人和寄件人与实际的买家、卖家不一致;另一种是快递公司发空包,但快递公司并未完成配送,而帮助商家完成平台上的物流信息。
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,淘宝平台有多种“刷单”形式:刷虚假交易,为卖家冲钻,进而网络排名靠前;专业的好评师或差评师专职为卖家服务,有时上万条好评可能都是“刷”出来的;还有一种情况更难察觉,雇佣专职人员进行交易,在支付物流等环节都有据可查,但事实上是虚假交易。
业内人士指出,“刷单”行为普遍,就意味着电商平台的数据“注水”严重,其商业信用可想而知。
假造商业信誉,误导消费行为
“刷单在某种程度上,已经成为商家和平台之间的潜规则。”艾媒咨询CEO张毅说。
实际上,即使是自营商品模式,也不能减少电商平台对“刷单”的利益驱动。
对于电商平台,“刷单”行为一方面会误导消费者,让其以为是热销产品,形成跟风购买;另一方面,披露虚构的销售额,也会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影响。
据分析,由于“刷单”与商家的评级、攒钻等相挂钩,有可能产生一系列的虚假数据,如虚假的销量、虚假的竞争力、虚假的信用等。
“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很大程度上依赖销售榜单、购买评价等,自然也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,造成错误的选择。”张毅说,“刷单”不仅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商业规则,而且在企业之间构成了不公平竞争,不利于发展电商业务。
“好评是可以“刷”出来的,而差评相对来说真实一些,且差评信息掌握在平台方的服务器上,通常情况下改不了,除非出现平台方的内部员工与商家串通等特殊情况。”赵占领说。
维护信用体系,严查“刷单”行为
2014年,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《网络交易管理暂行办法》,明确规定“刷单”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,工商部门可以对商家进行查处,竞争对手也可以进行举报。
近期,阿里旗下的菜鸟物流强制一批快递公司下线,原因是配合淘宝商家炒作信用。但业界认为,只惩罚快递企业,而不是“刷单”商家,如同隔靴搔痒,缺少力度和效果。
赵占领说,从法律层面来看,评判或追究平台方的责任比较难,除非有证据证明平台方支持或默许商家进行“刷单”或为商家“刷单”提供便利,那么这就属于双方共同侵权。但实际操作中,很难认定是否为平台方的支持或默许。相对来说,这部分属于法律空白。
据分析,“刷单”破坏了竞争秩序,如果商家都来“刷单”,市场交易将会偏离公平竞争的轨道,网购生态环境将进一步恶化。
康健坦言,“刷单”尽管在短期内会带来利好,但长期看会严重损害企业的品牌价值。
专家指出,网络交易的维系要靠商家的信用和消费者认可,一旦由于“刷单”引发消费信任体系崩塌,对于电商发展可能是致命的,不能够掉以轻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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