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前公证财产,原本没什么特别的。但是婚前公证淘宝账户,就有点特别了吧。可惜,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法律规定目前尚属空白,无法公证。那么,像淘宝账户这样的虚拟财产该如何公证?
据了解,小袁与未婚妻是一对85后,准备今年国庆节的时候成婚,婚前他们就想要来一次“别开生面”的财产公证,将两人共用的淘宝账号公证为共同财产,淘宝账户上的订单有很多是两人互送的有纪念意义的礼品,也有两人做婚前准备一起购买的东西等等。
而公证处拒绝为小袁办理淘宝账号公证的理由是:相关法律规定目前尚属空白,公证处也没有办过此类虚拟财产公证的先例,相关的公证内容只能在两人之间生效,同时,也没有办法判断小袁和小李想要公证的账号所有权。
对此,法律界人士表示:《民法总则》第127条明确规定:“法律对数据、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”。如果淘宝能够出具实名认证的证明,证明是其中一人名下的账户且不涉及第三人利益,公证处应该为小袁办理约束双方的公证内容。如果账号涉及第三人,该公证内容对第三人无效。
也就是说,假若淘宝方面出具实名认证的证明,为小袁及其未婚妻提供相应帮助,证明淘宝账户是两人其中一人名下的账户且不涉及第三人利益,这样的话,公证处就应为小袁办理相应公证。
可以预见,不仅仅是淘宝账户,未来各种虚拟账户此类衍生互联网服务越来越多,那么共有账户的持有人该如何共享利益,或者在有需要时可以合法分割?
对此,有专家表示,虚拟财产的覆盖范围将越来越广泛,其在社会财富中的占比也将越来越高,虚拟财产的各项合法权益需尽快明确界定。
既然公民的合法财产已经延伸到网络虚拟财产,相关条例也应与时俱进,明确界定“虚拟财产”拥有者的各项合法权益、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。
而对于网友个人来讲,也应该提高警惕,做好自己“虚拟财产”的防护和保全规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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